一、引言
接到一位球童咨询,他在一家球会工作了5年,因经营问题及其他问题,球会需要关门歇业,不能继续维持,需要裁员,他询问他应该获得那些保障或赔偿。他的问题其实不仅仅是他个人的问题,也是在整个高尔夫领域,球童的权益保障问题,尤其是劳动权益保障问题。
二、球童与球会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是球童与球会之间通常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即球童为球会服务,球会为球童发放工资薪水,规范的球会与球童签订有劳动合同,并为球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甚至于还有的球会可能为其购买其他商业保险。
当然,也可能有的球童与球会之间非劳动关系,而是雇佣法律关系,通常存在两种情况:
1.高于法定退休年龄后(退休后)和16周岁之前受雇球会的,不会存在劳动关系。
2.球童在另外一家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同时,兼职服务的,可能签订兼职劳务合同或雇佣协议或小时工协议之类。
注意:如存在劳动关系,未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球会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三、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球童享有的基本劳动权益有哪些?
球童作为劳动者,享有的基本劳动权益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5.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四、如果球场关闭,球会停止营业,则球童可以主张的权益有哪些?
法律意义上讲,如果球场停止营业,对球童的安置方式大概有两种:
一是保留劳动关系,继续缴纳社保,但因不营业,只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各地不同的标准。
二是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的给与补偿。
五、球会裁员,应该遵守那些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如果补偿,补偿标准有那些?
补偿的标准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而不同。如果是因依法裁员、公司破产、解散等需要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涉及到“月工资”这个概念,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案中,该球童工作5年,他可以主张相当于5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七、如果球会未能支付工资或其他福利待遇,该如何主张呢?
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救济程序稍显不同:
1.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则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如果球会没有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则可以直接协商不成劳动仲裁,提出自己的仲裁请求,时效是1年。
本案中,该球童可以向球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是如果球会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则球童的工资等会被分为两个部分,裁定破产之前的属于职工债权,会被管理人依职权统计,无需个人申报,如果对公示的债权有异议,可以提出;裁定破产之后还在继续工作的一段时间为共益债务,由管理人根据财产情况提前与破产费用发放。
2、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则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报酬,无需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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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m 执业律师